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DYXCQ[CS]20230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私募公司债券及小公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一)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中:
“2、根据磋商文件既定评审规则选定各采购包的成交人(即牵头主承销商)后,采购人将按照各采购包的评审排名顺序(参照该磋商文件中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进行排序),从成交人之后的排序开始,依次选定各采购包的联席主承销商候选供应商:(1)若排名靠前的供应商同意对应采购包牵头主承销商的报价并进行补充响应承诺,则确定该供应商为对应采购包的联席主承销商;若该供应商不同意,则该采购包的联席主承销商候选供应商按评审排名顺序顺延至下一名供应商。(2)私募公司债(采购包1)和小公募公司债(采购包2)的联席主承销商不得为同一家证券公司,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均不得为同一家证券公司;(3)原则上先选定私募公司债(采购包1)的联席主承销商,再选定小公募公司债(采购包2)的联席主承销商;(4)若无供应商同意按牵头主承销商的报价并进行补充响应承诺的,则由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成交人为独家主承销商。”现更正为:
“2、根据磋商文件既定评审规则选定各采购包的成交人(即牵头主承销商)后,由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成交人在参与对应采购包的其他供应商范围内自行确定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需同意对应采购包牵头主承销商的报价并进行补充响应承诺,则确定该供应商为对应采购包的联席主承销商。(1)私募公司债(采购包1)和小公募公司债(采购包2)的联席主承销商不得为同一家证券公司,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均不得为同一家证券公司;(2)原则上先确定私募公司债(采购包1)的联席主承销商,再确定小公募公司债(采购包2)的联席主承销商;(3)若无供应商同意按牵头主承销商的报价并进行补充响应承诺的,则由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成交人为独家主承销商。”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开标室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更正版。
网址:www.ndcqjy.com
邮箱:1740499643@qq.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贸广场)2幢19-22层
联系方式:刘女士0593-2961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
联系方式:韦女士 0593-2292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女士
电 话: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